在促排卵治疗中,有一种治疗方法是通过B超引导,根据女性的月经周期来调整卵泡的发育情况,从而使卵泡能够排出成熟的卵子。目前促排卵治疗适用于:因卵巢储备功能下降等原因而无法自然排出卵子的女性。通常通过人工干预,使正常排卵的女性获得多个成熟的卵子。这类患者可以在医生指导下进行促排卵治疗。促排卵治疗一般有促排周期和排卵周期:通过促排周期来促进卵子受精和发育,使多个卵泡同时成熟获得多个成熟的卵子;再通过排卵周期来促进多个子宫内膜单周期成熟子宫内膜获得多个卵子,最后将多个成熟的卵子储存起来(一般为2-3个)做人工授精或试管婴儿。 1.促排卵过程中要注意监测体温,一旦体温超过37.5℃,就要停止用药; 如果体温超过36.5℃,就要停止用药,如果36.5℃~37.5℃,就可以继续用药;如果体温在37.5℃~37.8℃之间,就要停止用药,不要随便增减剂量;如果体温在38.5℃以上,就要停药,不要随便增减剂量,以免发生药物中毒(尤其是肝肾功能不全、严重低血糖等)或不良反应;如果体温超过38℃~39℃时(特别是前3次应用药物后)再降至正常值时,一定要停止用药。在整个促排卵过程中,要严格遵照医嘱,使用药物,严格监测体温。一般情况下,促排卵治疗开始到结束只需3~5天即可取卵。取卵时间通常在早上7:30~8:30,因患者起床活动时间短、易发生低血糖、腹泻等反应,故只取卵不输血。取卵当天在B超下观察卵泡发育情况。 2.若需调整促排卵剂量,一定要到正规医院由医生为您进行评估及制定方案,千万不要自己随意增加或减少剂量。 用药方案一定要和医生沟通。促排卵治疗时,药物会在月经第一天就开始注射,一般注射后5-7天即可产生卵泡,7天后就可以进行B超监测。卵泡生长速度非常快,一旦发现卵泡开始发育成熟就需要继续注射促排卵药。在月经第二天就开始注射第一针促性腺激素,一般促排卵用的是比较轻的中药方剂,因为很多患者会出现阴道出血后再加上不规律用药而导致出血过多的情况。此外中医还可以通过调经等方式来改善下丘脑-垂体区域的功能。 3.促排期间,患者不能私自停药或减药的可能性很大。 因为用药后一个月内是卵泡发育的关键时期,如果没有达到妊娠要求,那么很有可能停药或减药,这会导致促排的时间延长或周期不规律。如在促排过程中发生紧急情况需减量甚至停药的话,需要在医生指导下逐步减药或者停药(通常要求减量5%-10%)及/或重新进行培养监测。如果药物剂量不足导致卵子过度成熟或减药,导致排卵量过少。则需要采用其它药物或疗法来获得更多结果。如果突然停药则会出现意外发生(如月经周期提前或延迟)造成激素水平波动、月经周期延长或减少、子宫内膜异位症等其他并发症出现。这些并发症导致药物相关的并发症,则需及时咨询医生或借助其他方法才能得到满意效果(如应用促排剂后)而继续使用促排药物并得到成功妊娠。 4.促排药物的服用与调整有一定规律性。 促排卵药物需要在月经第2-4天服用,以保证患者获得足够多成熟的卵子。在月经第4-5天,如果出现卵巢过度刺激综合征(Ghrelinescent Disease Syndrome, GDM),需要立即停药。停药后2-3天,卵巢会再次分泌少量的激素以维持正常排卵,同时继续服用短效激素类药物(通常为2.5-5 mg/d)进行干预。期间一般都不需要调整用药剂量。由于短效激素类药物不能诱导出优质的卵巢来产生成熟的卵子,因此不会对卵巢功能造成影响,因而服用该药物对卵巢储备功能影响较小。服用短效激素类药物需要1-2周后复诊,若仍无月经周期规律者再服用一周;如仍无月经周期规律者则需要2-3周后复诊,此时则需进行促排蛋操作及卵泡监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