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股东权益与公司的利润息息相关。虽然在股东分红中很少会出现不公平的情况,但是股东不公平的分配利润就会导致公司与股东利益无法实现平衡。如果股东不分红利就会导致公司发展停滞甚至破产风险。因此,股东分红必须合理分配企业利润。那么股东分红如何合理分配呢? 1、法定现金红利 一般认为,如果公司没有利润,则公司可以不进行现金分红。因此,在利润分配中,不进行现金红利。但是,对于不具备股利分配条件的企业来说,公司没有利润时也不能进行现金红利分配。例如:公司没有股利分配资格;公司章程规定不进行现金红利分配、未履行股利分配义务、公司章程规定不分配利润、股东大会决议不按期召开等情形下,公司应当自作出现金分红决议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分配现金红利;股票停牌时间超过10个工作日时进行现金分红,没有进行现金分红却向股东分配现金红利、股利超过1个月未分红金额少于1元等情形下是无法分红的。此外,国家规定了上市公司在利润分配时不实行现金红利分配的情况下可以进行现金红利分配预案。因此,如果有法律规定可以分红时就必须进行现金红利分配。 2、税后利润 税后利润是指企业税后可分配利润的余额。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规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应纳税所得额,以纳税人在中国境内的实际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为计税基础。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规定,企业所得税前利润是指已按法定方法提取法定公益金、法定股息红利、法定继承或受遗赠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提取的其他各项资产扣除相关税后净额后的余额,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提取的除外。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九条规定:个人因购买商品、接受服务、出租不动产或者投资不动产等发生的合理支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个人因购买商品、接受服务、出租不动产或者投资不动产等支出超过居民身份证规定限额的费用,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居民身份证规定限额以内的费用,不予扣除”等规定,税法规定纳税义务人不按规定计算纳税所得额时应当扣除该部分款项。_< 3、盈余公积 盈余公积是指企业税后利润中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在《公司法》规定中是指公司当年实现的净利润,扣除法定提取的盈余公积和任意提取的盈余公积金后的余额。企业法定盈余公积累计不得超过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任意提取的盈余公积累计不得超过公司注册资本的20%。企业法定盈余公积分配预案的制定应当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未分配利润 《公司法》第141条规定:公司利润实行下列分配方式:(一)按法定程序分配;(二)从公司结余中提取法定公积金或者法定公益金;(三)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的余额;(四)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的用途分配;(五)依照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分配。《公司法》第141条规定:公司分配股利应当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股东会对利润分配方案进行监督,但持有公司股份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或者持有公司股份百分之五十以上(含本数)的股东要求公司现金分红的,可以按照其持有公司股份百分之十以上的比例向公司派发现金红利;但是本法第142条规定以外的剩余利润除外。《公司法》第142条还规定:公司应当在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以现金方式分配利润或者以股票方式分配利润;公司可以不进行利润分配。公司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可以对利润分配进行盈余留足以后年度进行利润分配的法定要求;公司依照本法第142条和《公司法》第142条规定制定利润分配预案后向股东分配利润;但是公司章程规定不进行利润分配或者公司股本总额不足1000万元时,公司应当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一个月内完成利润分配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