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是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依法受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发生的因劳动争议引起的纠纷,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进行调解仲裁等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劳动者申请劳动仲裁不用去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但是如果有劳动争议的情况发生,那么用人单位必须按照劳动争议处理的相关规定进行仲裁,也就是劳动仲裁委员会受理后有义务根据案件的情况来确定仲裁的方式和期限。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发生争议的情况下要及时进行沟通协商,通过协商解决争议问题对自己比较有利,但是协商不成的时候,一定要及时的申请劳动仲裁,在仲裁的过程中积极争取自己的权利。 1、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之后,可以先到当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并按规定填写《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或者提交相关材料。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后,需要在七日内向劳动者发出仲裁申请书副本和相关证据材料。并且如果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了案件,在15个工作日之内要将案件回复给劳动者。而仲裁回复也需要通知劳动者,同时可以要求申请人提供相关的证据材料。劳动者需要注意的是劳动仲裁申请书需要包括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及双方共同签名或者盖章的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一份。 2、去劳动仲裁委进行申请,提交劳动仲裁申请书,也可以口头向仲裁委申请仲裁。 如果双方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的情况下,应该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并达成书面协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八十二条规定,对于职工认为用人单位侵犯自己权利的,可以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诉讼。职工有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权利并承担法律责任,但是企业之间有劳动合同并解除或者终止的情况下,用人单位是不需要承担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规定的相关责任和义务的。也就是说如果双方是因劳动纠纷而引起的矛盾,那么企业可以自行处理好或者由员工自己处理好,企业也可以向劳动仲裁委申请调解仲裁。但是如果劳动者没有向仲裁委申请调解仲裁,那么在诉讼的时候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仲裁过程中劳动者不能撤回仲裁申请,但是如果劳动者坚持要撤回的话,那么申请人可以提出书面补充申请。 补充申请应当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逾期不提出的,视为撤回。申请人可以在补充申请中声明放弃撤回请求或变更仲裁请求。补充申请应当载明:一、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发生法律效力的事由和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作出的仲裁裁决、裁决书所依据的法律依据;二、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三、申请人住址或者工作单位;四、申请人所依据的事实与理由;五、申请人与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的责任与义务;六、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其他权利义务。 4、如果用人单位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就有权要求支付赔偿金。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八十七条规定,对因用人单位拖欠劳动报酬,劳动者向用人单位主张该等报酬的,用人单位应当予以书面支持。因此如果用人单位拖欠工资了,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如果被举报后用人单位仍然拒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的话,那么用人单位就可以要求劳动者支付赔偿金了。赔偿金计算方法为:按照被举报前一个月的平均工资作为基数计算用人单位支付该员工的工资。赔偿金数额不超过劳动合同约定或者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数额期间的工资报酬。 5、仲裁裁决一经作出立即发生法律效力,对于当事人之间的争议一般会自动调解结案,但是如果双方当事人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话可以向法院起诉。 注意:在劳动仲裁过程中,如果劳动者的申请理由有不充分的地方的话,那么很有可能会被驳回的申请,这种情况下可以通过法院来解决。在办理劳动仲裁裁决的过程中,如果用人单位存在一些违法行为的话可以通过法律的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对于劳动仲裁申请事项来说,一般都是需要提交仲裁申请书以及相关证据材料的。具体的劳动仲裁申请书应当写明仲裁委员会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申请人应当提交申请书一式两份;申请书副本一份;证据材料一份;仲裁请求、理由及相关证据材料五份以备审查;仲裁委员会裁决文书副本二份;仲裁庭组成人员名单一份;送达地址以及联系方式一份等。在仲裁中,如果想要通过以上几种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话,那么就要在第一时间向仲裁委员会提交申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