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7月1日起,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很多人都知道应该缴纳多少个税。由于个人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等应税项目对应税率均为20%,因此,个人收入越高缴税越多。而且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九条: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应当按照本章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这就意味着若你一个月领1万元工资,需缴纳8000元工薪税和2000元个税;若你一年才领1万元工资,需缴纳6000元个税和6000元工资所得差额部分即为4000元个人所得税。因此,假如你在一个月内获得了6000元收入,那么你应该按照5000元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减除20%个人所得税费用以及2000元费用扣除额后计算你应纳税所得额为8000元(即6000元-4000元)。 一、如何合理避税 按照目前的税法规定,无论是在企业还是个人,在签订劳动合同时,企业支付给员工工资的金额是企业和员工之间发生的支出,而个人只需要和工资收入挂钩,因此在确定工资额时不需要考虑工资支出,那么如何合理避税呢?举个例子, A公司为某私营企业提供劳务服务1年多来,双方签订了合同,约定工资=服务费*100%。那么 A公司在支付服务费时应当与乙方 B公司协商确定每月工资=服务费×50%- B公司支付服务费=服务服务费。而甲方与乙方 B公司签订合同时约定每月需支付服务服务费人民币8000元(含增值税),那么甲公司在支付服务服务费时就应当和乙方 B公司协商确定每月支付服务费人民币8000元(含增值税)和服务服务费4000元(含增值税)。通过这种方式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合理避税。/ 二、员工个人所得税怎么处理 从税务机关获取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等收入时,我们要对其支付的个人所得税进行税前扣除。扣缴义务人在发放员工工资、薪金后,应当将员工取得的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所得与上述各项所得合并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向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税务机关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发放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等项目的纳税申报表,向扣缴义务人提供发放薪金所得、股息红利所得等项目相关信息,并结合上述各项收入特点制作专项附加扣除凭证。专项附加扣除凭证应当包括居民个人取得这些收入的情况。扣除时应当根据以下原则:(1)综合所得项目以年为单元进行纳税调整;(2)专项扣除凭证应该包括上述4项专项附加扣除凭证及其他可以证明纳税项目的信息。对于居民个人取得劳动收入,要单独或者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对于居民个人的劳务报酬所得等获得收入,则应当单独或者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 三、劳务报酬如何避税 劳务报酬的避税方法有两种:一种是取得劳务报酬时,取得劳务报酬的支付对象和方式不一样,按照“其他所得”项目纳税;另一种是按照“劳务报酬”缴税,适用税率为20%。例如张某作为公司小股东,每个月就可以从公司拿到一笔分红。如果张某将分红款汇入小股东自己的账户,那么张某收到的是公司给其打来的奖金,按照“其他所得”项目计算个税。如果是以员工身份取得劳务报酬?在企业进行兼职需要缴纳工资薪金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