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件事情上,经常有朋友问我,有没有办法避免这个事情?我想说,只要是在税务机关的网站上注册并登录的企业,都可以避免这个事情的发生。所以在网上注册之后可以进行网上汇算清缴操作,不过如果是注册并登录的企业和个人,那么在网上汇算清缴操作是不需要注册的。具体怎么操作呢?大家可以了解一下《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汇算清缴有关问题规定》的内容:这是一个综合性很强的文件,是由税务总局制定并下发的文件。 一、汇算清缴的申报方式有两种: 1、自行申报:这种方式很简单,不需要填写年度申报表,只需要填写经营所得就行了,简单明了。2、委托代征:这种方式需要填写年度汇算申报表或扣缴义务人代开(领)票申报表。委托代征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1、个人代开:个人在 A城市没有开发票, B城市也没有开发票,这种情况要填写其从事经营所得项目名称或者个人信息表;然后如果有发票或者是扣缴义务人在 C城市开票的情况要填写自己的身份证号并且提交给税局进行申报;如果只有个人信息填报还可以只填写其身份证号、住址、手机号码、联系方式、户籍地、收入总额、单位所在地、财产数额等信息;如果需要填写工资薪金收入情况以及单位为个人代开发票或者开具银行保函等情况则可以只填写其工资薪金收入情况以及单位为个人开发票或者开具银行保函等情况了。 二、纳税人可以通过网上办税系统进行网上申报。 我们首先需要在网上办税系统中下载并填写《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年度汇算申报表》。然后按照纳税申报表的说明填报,也可以根据自己实际情况进行填报。当我们填写完之后可以通过点击申报页面下方的【申报纳税】进行申报。如果在申报成功之后没有收到结果,那么会提示纳税人需要到税务局进行现场复核操作。如果是因为纳税人自身原因导致自己办理不成功的话,我们就需要联系对方进行沟通。如果双方都没有沟通成功,那么就不能享受退税或者降低税收优惠政策。大家也可以去税务局实地进行查看。 三、纳税人也可以通过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涉税事宜。 办税人员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由税务机关组织调查核实后办理涉税事宜。纳税人申请的涉税事项,应当符合税务机关确定的办理条件和程序,并如实提供有关资料。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提供的资料对其办理涉税事项的能力和效率进行评价。根据评价情况,可以对纳税人办理涉税事项时所提供的资料作出处理决定。税务机关有权在纳税人提供资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时要求纳税人补正。《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汇算清缴有关问题规定》第二十七条: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应当按照规定进行经营所得汇算清缴财务处理。税务机关对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扣缴义务人进行批评、提醒和责令改正,对限期内仍不改正的扣缴义务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作出处罚:(一)未按照规定报送和提供有关资料;(二)未按照规定办理年度汇算清缴纳税申报审批或者备案事项;(三)不按照规定办理纳税申报或者缴纳税款;(四)未按照规定办理纳税调整或者纳税申报;(五)其他未依法履行纳税申报义务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