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努力打造快捷便民的优质服务,鞍山市公安局坚持民意引领、深化科技应用,着力推动互联网与公安工作深度融合,依托“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自2020年12月起全线开通了居民身份证、居住证网上办理业务。符合申办条件的群众仅需通过政务服务平台网上实名注册认证、提交申请材料即可完成居民身份证和居住证的办理业务,人均办理时长不到3分钟。群众无须像以往一样到办证大厅或派出所实地进行业务办理,既提高了公安机关的办事效率和质量,又极大地方便了群众,真正实现了居民身份证、居住证业务不见面审批、全流程网上办理,最大限度地提升服务质效,切实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网上办理居民身份证业务
(一)受理事项
1、丢失补领居民身份证;
2、损坏换领居民身份证。
(二)受理平台
辽宁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或辽事通APP中的“公安便民专区”。
(三)申领条件
3年内在省内办理过居民身份证并已采集标准人像和指纹信息,因证件损坏需要换领或证件丢失需要补领的辽宁省常住户口公民。
(四)收费标准
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居民身份证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3〕2322号)规定,丢失补领、损坏换领的收取证件工本费40元。
(五)缴费方式
平台内电子缴费。
网上办理居住证业务
(一)受理事项
1、居住证丢失补领;
2、居住证损坏换领;
3、居住证申领(居住、就业、就学);
4、居住证签注。
(二)受理平台
辽宁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或辽事通APP中的“公安便民专区”。
(三)申领条件
符合条件的公民首次申领辽宁省居住证的,已持有辽宁省居住证的公民因损坏换领、丢失补领或签注的。
(四)收费标准
暂不收费。
供稿单位 | 社区警务支队
撰稿 | 王哲
编辑 | 潘玉来
审核 | 刘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