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非全日制用工是否在劳动局办理依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可以口头协议,无需向劳动部门备案。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八条,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第六十九条,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
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
2)劳动局调解能把工资要回来吗劳动局调解可以把工资要回来。要工资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举报;也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法律依据】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六条:用人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分别责令限期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劳动者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差额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50%以上1倍以下的标准计算,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报酬的;
(二)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三)解除劳动合同未依法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3)劳动局星期六星期天上班吗劳动局周六周日不上班,星期六和星期天属公休日不受理投诉(法定节假日除外,国务院办公厅假日办会根据国家法定节假日发出调休调假通知)。
劳动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属政府职能部门,工作作息时间完全按照《劳动法》规定执行。
上班时间一般是周一至周五上午8:30至12:00,下午是14:30至17:30。也有的地方是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夏季和冬季工作时间会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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