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载于小米官网回答: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6号第一条规定:自2017年7月1日起,购买方为企业的,索取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向销售方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销售方为其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在“购买方纳税人识 别号”栏填写购买方的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税收凭证。
纳税人识别号有两种方式获取:①联系公司财务咨询开票信息;②登录全国组织代码管理中心查询。
转载于小米官网回答: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6号第一条规定:自2017年7月1日起,购买方为企业的,索取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向销售方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销售方为其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在“购买方纳税人识 别号”栏填写购买方的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税收凭证。
纳税人识别号有两种方式获取:①联系公司财务咨询开票信息;②登录全国组织代码管理中心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