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是一个多民族的省份,世居的民族有汉族、黎族、苗族和回族,其余民族是解放后迁入的干部、职工和移民,分散于全省各地。黎族是海南岛上最早的居民。世居的黎、苗、回族,大多数聚居在中部、南部的琼中、保亭、白沙、陵水、昌江等县和三亚市、五指山市;汉族人口主要聚集在东北部、北部和沿海地区。据海南省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统计,全省总人口中,汉族人口为7225726人,占总人口的83.33%;各少数民族人口为1445792人,占总人口的16.67%,其中黎族人口1277359人,占总人口的14.73%。
海南具有悠久的人文历史,根据最新考古材料,最迟在1万年前,海南岛就开始了人类的活动。先秦至西汉时期,海南岛上分布着古百越人的一支--骆越, 骆越人是黎族的先民。汉武帝元封元年在海南岛设珠崖和儋耳2郡及潭都、苟中、九龙、至来等16县后,汉族移民逐渐增多。部分黎族先民开始与南迁的汉族接触,掌握了先进的铁制工具和农耕技术,社会生产力得到发展,开始从原始社会向阶级社会过渡。公元1世纪中叶,东汉伏波将军马援抚定珠崖,在海南建立城廓市井,封建统治渐趋巩固,后世遂有“伏波将军开琼”之说。
从汉代至南北朝,封建王朝在岛上的统治很不稳定,建置时立时废。到南北朝梁大同年间重置崖州,当时南方越族领袖冼夫人,致力于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大业,深得黎族先民敬仰而“归附”其统治。黎族先民的“归附”,密切了中央王朝和海南岛之间的关系。
隋朝统一中国后,冼夫人率领属下各州、县归附朝廷。唐时,封建王朝进一步加强了对海南岛的统治和开发,在环岛地区设立了琼州、崖州、万州、儋州、振州等5个州22个县,使环岛地区纳入了州、县的管理范围。五代时期,由于中原地区战乱,大批汉族人纷纷南迁,其中有不少迁到了海南岛,从而使海南岛的开发和黎族社会的封建化有了较大的发展,改变了汉至唐近千年发展缓慢的状况。
唐宋时期,中国对外贸易十分繁荣,海南岛位于太平洋北部湾交通要冲,从西域波斯、阿拉伯经海道到中国泉州、广州等地的商船,每每必在海南岛停泊,于是海南岛就开始有了以波斯人、阿拉伯人为主的穆斯林商人的足迹。他们有部分在此停泊留居。至宋元时期,交趾与占城交恶,发生战争,于是占城穆斯林络绎驾舟到海南岛避乱;又有一部分占城穆斯林以出海捕鱼为生,因台风所迫,船只漂泊至海南岛的崖州、万州、儋州等滨海地区,并在此定居下来。随着社会经济活动和历史的发展,海南岛的北部、西部和东部的穆斯林居民,已基本同化于汉族之中或迁移。只有南部三亚市的回族居民,他们聚居于羊栏镇的回辉、回新两个自然村,保留着自己的传统宗教和文化,因此成为海南回族的主体。
宋代,黎族社会有了更进一步的发展,黎汉之间的贸易更为频繁,黎族地区出产的沉香、蓬莱香、黎锦、黎单、吉贝、槟榔等,通过汉族商贩远销大陆地区,深受当地人们的喜爱。元代,中央封建王朝把统治势力伸进了五指山腹地,并在这个时期孕育出了中国古代女纺织家黄道婆这样杰出的人物。黄道婆在崖州(今三亚市)向黎族妇女学习纺织技术,革新创造出一套先进的棉纺织技术和工具,对中国棉纺织技术的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
明代,封建地主经济逐步在黎族广大地区确立。随着封建地主经济制度的确立,黎族固有的自然社会基础受到了冲击,因而造成黎族人民的强烈反抗,反抗斗争绵延不断。这个时期在海南岛的社会人文景观上又增加了苗族。据方志记载,明嘉靖、万历年间,为了加强海南岛的防务,从岛外征调兵丁来琼戍守,其中有一部分来自广西的苗族人、瑶族人,他们落籍海南,成了海南另一个世居民族——海南苗族。另据海南苗族的歌谣和故事传说,认为他们有的祖先是为谋求生存,明清时期从广西漂洋过海而来。
清代,海南少数民族地区在明代的基础上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民国时期,黎族、苗族、回族、汉族等各族人民交往更加密切,汉语(海南方言)、汉族民间故事、汉族经济生活方式逐渐融合到少数民族主体文化中;以汉语为教学语言的公立学校或私塾,在黎族苗族村寨中建立起来,少数民族的社会经济文化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中国共产党成立后,黎族、苗族、回族和当地的汉族人民一起,在党的领导下坚持海南革命斗争23年。1927年,在陵水县成立了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第一个县级苏维埃政权——陵水县苏维埃政府。抗日战争时期,国民党琼崖当局退据海南少数民族聚居的五指山地区,黎族、苗族人民不堪压榨和掠夺,在黎族首领王国兴的带领下,于1943年发动了举世闻名的反抗国民党统治的武装斗争——白沙起义。1945年春,五指山革命根据地开辟。1948年,白沙县、保亭县、乐东县等县先后解放,形成了一个拥有30多万人口的解放区。1950年海南全岛解放。
直至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夕,黎族社会仍然存在着3种社会经济形态:封建自然经济、半封建半原始经济和“合亩”制经济。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特别是民族自治地方政权的建立后,海南少数民族地区开展了轰轰烈烈的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完成了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改造,并逐步建立起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国民经济体制。海南少数民族地区自此从原始的、封建的社会走上了社会主义道路。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特别是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州的建立到被撤销的这35年里,海南少数民族地区各项事业快速发展。1988年海南建省办经济特区,为海南少数民族地区的发展插上了腾飞的翅膀,随着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入,海南少数民族地区的黎族、苗族、回族、汉族等各族人民将更加团结一致,同心协力,共同来建设我们祖国的宝岛,海南的明天会更加美好。